刘文泰(15-16世纪间),是明代医家,太医院院判,江西上饶人。宪宗时(1465-1487)曾任右通政,太医院院使、御医等职。弘治间(1488—1505)任承德郎太医院判。弘治十六年(1503),孝宗朱橙以刘文泰为总裁,太监张瑜为总督,修订编新本草,于弘治十八年(1505年)完成,名为《本草品汇精要》。
刘文泰,明代江西上饶人,弘治间(1488—1505年)任承德郎太医院判。曾奉旨编《本草品汇精要》四十二卷,任总裁,弘治十八年(1505年)书成。此书为明代官修本草著作,今存。刘文泰醉心于权术,常往来于
礼部尚书丘濬之门,以求迁官。其事为吏部尚书
王恕所阻,刘氏乃自为表章,诬恕变乱。后事发,下锦衣狱,之得实,遂贬其御医。其孙刘应槐,亦工医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