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事业单位,主要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防震减灾双重计划
财务管理体制和相应经费渠道的建立和完善;牵头编制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
(三)负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地震科技创新体系和防震减灾社会治理体系。
(四)负责建立防震减灾信息系统,建立地震监测预警、灾情报告和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震情、灾情和地震灾害风险信息。
(五)负责编制北京市地震监测站网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六)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地震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负责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培训工作。
(九)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要业绩
北京市地震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以及中国地震局的领导下,致力组建一支高素质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把握首都防震减灾的中心工作,努力开创首都防震减灾的新局面,已建立了较完整的防震减灾事业队伍和行政管理的职能机构,初步建成了北京市防震减灾中心。建设并完善北京市地震预报技术系统,实现了全市地震系统的
计算机通讯联网;改造专业和地方地震台站,加强了首都地区的地震前兆观测;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地震分析预报会商的科技现代化。在震害防御方面,正在建设北京地震烈度网络速报中心(即强震观测台网),开展了对部分区县及重要设施的震害预测工作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在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同时,加强了北京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建设,制定了《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指导区县、重要单位完成了各自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审修工作。广泛、深入地在全市干部、市民及学生中间开展了防震减灾的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规划了北京市防震减灾“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重大工程
1998年7月,国务院批准实施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在中国地震局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地震局正在开展首都的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建成后将使北京市的地震科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大大提高首都的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和地震应急、指挥决策能力,为首都的现代化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提供必备的条件。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档案、机要密码、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大政策研究、重要文件起草等工作;承担外事工作。1.承担重要决策部署、领导指示批示及会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2.承担市防震抗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局党组日常服务保障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4.负责组织重大政策研究,承担或参与重要文件和文稿起草。5.负责新闻宣传、突发事件舆情监控引导工作。6.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提案议案、信访接待、市民热线(非紧急救助)等工作。7.负责文秘、文电、软件正版化、机要、保密、档案、年鉴编等工作。8.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局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9.负责局党组印章、局印章、合同印章、法人印章以及集体户口管理。10.负责局安全保卫、消防、人防、公务用车等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年度综合治理考核。11.负责外事工作,执行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组织协调涉外事务。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监测预报与科技处(应急服务处)
负责地震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化、台站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牵头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1.拟定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台站、地震计量、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地震趋势判定和震后现场监测工作。3.组织国家和北京市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4.负责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5.负责监测预报预警、烈度速报、信息网络系统、应急技术系统建设运行的管理。6.负责水库、矿山等专用监测台网的行业管理。7.负责组织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8.负责地震监测专业设备定型、使用、标校、质量监督和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技术软件中试、列装的管理。9.负责地震监测
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的管理。10.负责非天然地震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11.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联系,管理网络运行与安全工作。12.组织指导地震科学研究,健全地震科技创新机制。13.组织地震科技项目(课题)的申报、管理、验收,指导地震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14.负责地震科技保密管理工作。15.承担局科技委办公室日常工作。16.负责开展局地震应急预案建设和应急准备,组织应急演练,牵头负责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运维工作。17.负责组织局应急值守值班工作。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震害防御处(公共服务处)
负责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草案,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和监督检查,承担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地震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1.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工作。2.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区划。3.组织开展北京市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指导地震安全农村民居建设。4.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及监管,管理重大工程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区域性地震灾害风险评估、活断层探测、地震精细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5.指导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参与制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推广抗震新技术应用,指导地震灾害保险工作。6.指导各区防震减灾工作和防震减灾示范试点建设。7.组织地震现场灾害快速评估和响应决策支持,组织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烈度评定等地震现场工作,牵头负责地震现场工作队,指导灾情收集。8.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技术系统和装备建设,指导应急响应相关科技项目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9.拟订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10.组织指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11.组织拟订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标准,并监督实施。12.负责地震标准化工作的管理。13.组织指导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14.组织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负责北京市防震减灾法治监督。15.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6.承担地震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17.承担北京市地震局党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8.负责地震行业行政审批改革和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1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编制;负责北京市地震局规划、预算、决算、财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1.组织拟订北京市防震减灾规划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防震减灾专项规划。2.负责落实双重计划
财务管理体制,完善与防震减灾事业相适应的经费渠道。3.负责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4.负责行政事业类
项目管理、预算项目库的动态管理和项目资金落实。5.负责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管理和资金监管。6.负责政府采购、合同监管。7.负责国有资产经营监管,指导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工作。8.负责局房地产综合管理工作。9.负责行业统计工作。10.承担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11.指导北京市地震局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的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等工作。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事教育处(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资福利和干部监督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1.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2.负责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交流、挂职、调配、监督等工作。3.负责处级领导干部选拔和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工作。4.负责机关人员登记、调(转)任、奖惩、统计等工作。5.负责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京外调干、军转干部接收等人才引进工作。6.负责专技人员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7.负责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8.负责机构编制、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管理等工作。 9.负责人员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管理、考勤管理等工作。10.负责组织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开展年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查核等工作。11.负责局党组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12.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3.负责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件管理工作。14.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5.负责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16.管理老干部活动站,组织退休干部开展文化活动。1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关党委
负责党建、统战、群团、审计等工作。1.协助局党组推进党的建设,承担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等工作。3.协助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承担局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组织落实基层机关党建工作任务。5.承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
意识形态工作。6.承担局党组青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7.负责局工会工作,领导群团、统战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等工作。8.负责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协调外部审计工作。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纪检室
负责纪检工作。1.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协助局党组纪检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三重一大”重要制度执行等开展政治监督。2.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在党组纪检组领导下开展核实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3.负责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纪处分的申诉。4.协助局党组纪检组,根据党章党规党纪开展问责。5.在局党组领导下,牵头组织内部巡察工作。6.牵头组织对党员干部和职工开展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7.负责建立和维护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纪检信息报送系统。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