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陶瓷作坊遗址位于
巩义市东7公里
北山口镇白河村,主要分布在铁匠炉、白河、黄冶村一带白河两岸的台地上,南北长4公里,东西宽1公里余。
隋唐陶瓷作坊遗址暴露有大量瓷器残片,文化层最厚达2—3米。采集的器物标本有碗、盘、壶、瓶、罐、枕等,以碗、盘为主,造型繁多。出土的
隋朝遗物有青瓷高足盘和碗等,
唐朝遗物以白瓷碗、盘居多。据《元和郡县志》载:“
开元中
河南省贡白瓷。”“河南”指
洛阳市一带(含巩义),西安大明宫中曾发掘出巩义生产的白瓷,证明白河窑也生产贡瓷。此外,还兼烧黑釉、青釉和茶叶末釉等各色瓷器。1963年6月20日,被公布为
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