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平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卫平,男,1957年4月出生,籍贯山西榆社。
郑州大学
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学士。曾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7年11月30日,曹卫平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人物履历
1999.10~2002.0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2002.07~2005.05,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05.05~2010.0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0.07~2011.06,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06~2016.0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2月,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3月,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审判决
2017年11月30日由
殷都区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曹卫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0.7249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参考资料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人民网.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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