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敬(1388-1472),字敬伯,父寿庆,兄金宗,金舟乡前库人(今
苍南县钱库镇金处村)。
永乐二十一年(1423)金敬考中明永乐甲辰科
进士,授
浙江省道监察御史。继父见金敬事业有成,也同意他恢复
金姓归宗。
金敬历任浙江道监察御史、
贵州省道监察御史,福建布政司左参议等官职,他文武双全,是明代中期的一员名吏。
宣德三年(1428)跟宣宗
朱瞻基出征巡边,时西戎扰边,敌酋兀良哈率军攻打会州,与宣宗会于宽河,金敬也随军立阵。他善射力绝人,不避险要,执弓矢射杀胡虏二人,寇退班师,举朝莫不称赞。正统二年,大名府、
河南省、
陕西省连年蝗灾,饥民逃往汉中府深谷潜住的,大约有四、五万人。黄河北岸亦有千数团聚。
朱祁镇(朱祁镇)命金敬去宣抚救灾。敕谕曰:“皆朕赤子,愿返故乡者,令有司善加绥抚;愿占籍者,复二岁”。正统四年(1439)任福建布政司左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