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军队是公元前17世纪由商朝开国国君商汤创立,别名商军、商方,军队主帅一般由王或大臣担任,商代军队的职责除镇压奴隶、平民之外,主要的便是对外进行征服和掠夺。卜辞记载,商朝统治者一次出兵人数可达三千或五千,最多时曾到一万三千人。商人在作战时有步兵,也有战车,战车用两匹或四匹马曳引,车上有几名用青铜兵器装备起来的战士。军队出动时分成三翼,卜辞有“王作三师,右、中、左”的记载。
一是王室军队。王室的军队即指由商王直接控制的军队。王室的军队在甲骨文中称为“王师”或“朕师”,如“贞方来人邑,今夕弗震王师”,“……依……朕师”。在
殷墟甲骨文中,仅称“王”,而不在王前冠以“某王”“王某”这样的限定词,都是指卜辞时代的商王。“朕”则是商王的自称。“师”是商代军队的通称,
武丁以后成为军队编制的一种单位。显然,所谓“王师”“朕师”就是商王或商王室的军队。
二是诸侯、方国的军队。
商朝诸侯、方国的军队,皆在“师”前冠以诸侯、方国的名字。如“于未又至雀师”③。这里,“雀师”就是诸侯“雀男”国的军队。诸侯国有军队,承担着随王出征、受王命征伐叛国为王成边、保卫商朝
王畿和本国不受外族侵扰等职责。
商朝的军队已经有了兵种的分类,即有步兵、马队、弓箭兵和车兵,到后期,以车兵作战为主成为普遍现象。甲骨文有“步伐”的记载,可能就是独立作战的步兵。车兵在作战时,一般是两匹马拉一辆战车,车上有甲士三人,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持戈,居中驾车的是御者,车下前、左右各有若干随行的步卒。
商朝军队最大的编制单位是师,相当于后来的军。甲骨文有“王作三自: 右、中、左”的记载。兵士的基层编制,可能以十人为一组(一什)。商统治者很重视军队的作用。在甲骨文中,国字写成“或”,后来在金文中又发展成为“國”,象征着只有用武力(戈)才能占有和保卫人口、土地、城邑和国家。这不仅体现了军队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国家的暴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