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粟山
清末文化人物
金粟山,原名金凤,字粟山,号叔子,生于清代同治十年(1871)。光绪末年参加科考,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中秀才,后入选拔贡,因朝廷下诏停止科举,其后再无机会参加科考。宣统元年(1909),被任命为州劝学所劝学总董。民国以后,任蓟县简易师范校长。
人物生平
金粟山在故乡创办学校,设帐授徒。民国《蓟县志》的作者仇锡庭就是他的学生。金粟山喜好文学,著有《西园诗草》《蓟县乡土地理》《渔阳志略》《左氏联韵》《养正韵文》等。
金粟山精于书法,《蓟县志》记载:“君工书法,喜篆隶,获者珍之。”书风质朴自然,自成一家,现在蓟州民间也有收藏者。
1935年1月的一天深夜,有土匪要绑架某个家有资产的学生。金先生挺身而出,护住学生,严斥土匪,被恼羞成怒的土匪开枪打死。这件事情轰动全县,在县城鼓楼前举办了隆重的路祭仪式,先生的弟子和各界人士、县长等政府要员都出席祭拜。路祭结束后,粟山先生被埋葬在州河与淋河交叉的三岔口故里。
人物诗文
他的诗文很多,但大多遗失,惟有《左氏联韵》《渔阳志略》和两首七律,因载于县人所编《里党艺文存略》被保存下来。他在《感赋》诗中写道:“自从携砚到山庄,一岁无诗学废荒。非是任教增惰性,只缘无暇索枯肠。翻疑此地风霜早,不道劳人岁月忙。笑我年年砧杵事,为他人作嫁衣裳。”表达了他晚年执教的辛苦和执著。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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