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州(たいちゅうしゅう Taichū-shū)是台湾日治时期至战后初期的行政区划之一,1920年合并原台中厅与南投厅而成,辖域为今
台中市、
彰化县、
南投县。1945年,改制为台中县,原下辖之台中、彰化两市独立为省辖市。
台湾总督府交通局铁道部台北铁道病院彰化分院(战后木造院舍失火烧毁,适逢
台湾铁路欲在
高雄市设铁路医院,决定不修复,医护人员及医疗器材迁高雄建立台铁高雄铁路医院)
南投郡警察课(今南投县政府警察局草屯分局。原名为南投分局,位于南投镇。1950年11月搬迁至
草屯镇,隔年10月改称为草屯分局。原属南投分局之南投派出所,更名为
南投县警察局直属南投分驻所。)
台中州立台中第二中学校(战后1946年年初,原校舍转交台中农业学校(今国立兴大附农)使用;同年秋,迁至台中第二高女校地与该校合并,定名为“省立台中第二中学”,即现今的台中市立台中第二高级中等学校。)
台中州立台中农业学校(今国立台中高级农业职业学校。1937年创校于今第二校区(台中港路与惠中路口),
第二次世界大战末期原校舍被炸毁,迁至当时台中第二中学校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