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俊生,男,1968年出生,医学博士后,神经外科教授,
首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原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
辽宁省脑与脊髓损伤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罗俊生于1991年毕业于辽宁医学院以优异成绩留校在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从事临床工作,2004年获得
中国医科大学医学博士学位,2007年于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市神经外科研究所、北京市天坛医院博士后出站,现年40岁,破格晋升为神经外科教授。任国家科技部国际合作科技项目、辽宁省科技进步奖及医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
中国医师协会脑血管病组委员,辽宁医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医师协会神经外科分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省介入医学分会委员,辽宁省神经外科学会常委,辽宁省司法鉴定协会常务理事,
锦州市司法鉴定协会会长,锦州市脑血管疾病防治委员会秘书长,锦州市青联副主席,锦州市政协委员,《
中华神经外科杂志》,《
辽宁中医杂志》及《中华现代医院管理杂志》编委。
致力于神经外科的基础和临床工作,曾于
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天坛医院进站攻读博士后,师从
王忠诚院士,毕业后带领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神经外科率先在
辽西地区开展了脑血管病介入治疗。近几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参加著书5部。以第一主持人承担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共10余项,获科研基金百余万元。先后获得
辽宁省科技进步
一等奖一项、
二等奖2项、
三等奖一项,
锦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二项。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辽宁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辽宁省及锦州市青年科技奖,辽宁省及锦州市青年岗位能手,锦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被评为辽宁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第五届
中国医师奖获得者。
经查,罗俊生在辽宁医学院任职期间,分别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一些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罗俊生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担任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期间,面对药商与医疗器械商,罗俊生吞下一笔笔巨额“回扣”。2011年,医院购置设备花费上千万元,而罗俊生的“回扣”就高达整个设备价格的六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