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曼媛,女性,自1985年起担任
山西警察学院教授及法学系主任。她出生于1963年7月,在
山西省太原市长大。邢曼媛在中国法学会公安法学研究会担任理事,并在
山西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担任常务理事。
邢曼媛自1985年起在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2002年获得教授任职资格。她在学校内承担了多种层次的教学工作,包括普通大专、成人大专、公安局长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并曾为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员会党校政法专业研究生讲授
刑法学。她的教学风格以
案例教学为主,每年授课超过300学时。
邢曼媛不仅在教学方面有所成就,还在科研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她是“刑法学学科带头人”,并推动“刑法学”成为校级精品课程。她撰写的专业著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权力简论》获得了
山西省社科联“百部(篇)工程”的
二等奖,《人民警察执法权力与自身权利维护》也获得了同一奖项。此外,她还主编或参与编写了多部教材,并在国内外
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四十多篇。
邢曼媛因其卓越的教学和科研表现,获得了多项荣誉和奖励。2005年5月,她被山西法学会评为“山西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她还荣获“山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百名功臣干警”称号,并被授予二等功臣。同时,她还是山西省“十佳女警”,并在全省公安系统和校内多次被评为优秀教师和“三八红旗手”。在校内的“教学能手比赛”中表现出色,被授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