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初期为第四区(旧镇区)刘坂乡,1958年9月为旧镇公社刘坂管理区所辖陂下、人东、城内3大队,1961年7月撤销管理区,成立属于从旧镇公社分设的霞美公社的刘坂大队(原3大队合为1大队),即今刘坂村。
刘坂村辖刘坂(即刘坂大社,今城内)、人东(含围内)、陂下3社,现共有1237户,其中,刘坂大社507户,2345人;人东420户,1530人;陂下310户,1230人。
刘坂以
刘姓聚居地得名,总祖祠在人东社,城内、坡下也各有分支祖祠1座。刘坂村刘姓开基于宋末,开基祖刘金山,来自
同安区嘉禾里留坂(今
厦门市留坂,写作莲坂)。嘉禾里留坂刘姓源自
涵江区。
全村耕地2365亩(水田1060亩,农地1305亩),主要种植水稻、
番薯、蔬菜。有一片山地,种荔枝、
龙眼、桃、李等果树300亩。有一片滩涂,建鱼虾池750亩,埕300亩。村民并有“讨小海”收入。人年均纯收入2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