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历法》是2011年6月国家图书馆出版的图书。此次影印明洪武十六年内府刻本。现藏
中国国家图书馆。回回历法,即回历,是信仰
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使用的通用历法,至今我国有十个少数民族仍沿用该立法。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使用的通用历法。亦称“伊斯兰教历”、“希吉来历”。我国旧称“回历”、“
回族历”。伊斯兰教历自
唐朝以后传入,对元、明、清历朝天文历法及民间岁时祭祀皆有重要影响。其纪年以太阴圆缺一次为一月,12个月为一年。月份凡30日为大月,29日为小月,不置闰月。全年354日,所余8时48分积至3年左右多出1日。以30年为一周年,置11个闰日,带闰日的年份为355日。回历于
孛儿只斤·忽必烈至元四年(1267)正式传入中国,时称“万年历”。由元政府下令,颁行全国。至元十三年(1276)后,
郭守敬所撰“授时历”及明代颁行的“大统历”,都参照该历而制定。我国信奉
伊斯兰教的
回族、
维吾尔族等十个少数民族至今仍沿用该历,实行公历、农历、回历三历同时并行。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每年编印三历对照,发行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