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OPIC)是根据1964年的对外援助法案成立的美国政府机构,于1971年开始运营。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具有公私两方面的性质。一方面,它是在美国国务院政策指导下运作的机构,其法定资本由国库拨款。另一方面,作为法人实体,OPIC完全按照公司的体制和章程进行经营管理。在承保险别上,OPIC的保险业务从最初的货币禁兑险逐渐扩展到包括战乱险、征收险在内的多种政治风险。
该公司的宗旨是支持
美国私人企业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通过提供投资保证、融资支持和投资保险等服务,促进美国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