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
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
加州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加利福尼亚州 Davis School of Law),又名King Hall(Martin Luther King, Jr. Hall),自1965年起在美国加州创设,附属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该学院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法学院排名中位列第30名,是加州大学系统中五所法学院之一。1968年,该学院获得美国律师协会(ABA)的认可,并加入美国法学院协会(AALS)。学院位于以马丁·路德·金命名的建筑内,总在校学生不超过600人,是加州大学系统中最小的法学院。
正文
加州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加利福尼亚州 Davis School of Law),别名 King Hall(Martin Luther King, Jr. Hall),是一所自1965年起在美国加州创设的法学院,附属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在《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法学院排名里排第38名。该学院是加州大学系统中五所法学院之一。该学院是加州大学系统里最贵的法学院,也是美国最贵的公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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