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成本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税收成本涵盖了征税方和纳税方在整个税收过程中所付出的所有代价,无论是可见的还是不可见的。它包括征税成本、纳税成本以及课税负效应三个方面。狭义的税收成本则特指征税方的成本。
征税成本指的是政府为了获取税收收入而产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既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间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涵盖税务部门在
税法设计、税收征收以及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方面的开支。而间接成本则涉及到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协助政府征税而承担的相关费用。
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消耗。这些消耗不仅限于金钱,还包括时间、精力等方面的投入。具体来说,纳税成本包括税务登记、会计核算、纳税申报、
税款缴纳等方面所需的支出,以及为了合法避税或解决税务争议而聘请专业人员的服务费用。
课税负效应指的是政府征税活动可能对经济运作和纳税主体决策造成的不利影响,这种影响可能导致超出预期的经济损失。例如,中国曾实施的生产型增值税,因其规定导致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税负差异,从而对企业资源配置产生了扭曲作用。这一问题在中国自2009年起推广消费型增值税后得到了改善。
中国的税收成本偏高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税制本身的复杂性,表现为税率种类多样,尤其在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税制的复杂性显著提升。其次是税制设计的主观性和随意性,以及税收政策的频繁变更,这些因素都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和成本。再次是中国的税收征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包括税务机构设置的不协调和布局的不合理,这些问题导致了税收成本的上升。此外,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
税务机关的成本观念淡薄,以及税收工作受到外部干扰等因素,也都加剧了税收成本的升高。
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可以从多个层面入手。首先是在税制建设方面,可以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政策等方式,建立更为简单有效的税制体系。其次是在税务机构的设置和布局上,可以进行合理的调整,以实现减员增效的目的。最后是在税收征纳环境中,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营造良好的税收氛围,从而降低税收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