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2年3月期间,宋密秋在深圳开餐馆时接触到一些传销人员,得知传销能快速敛财,心生歹念。2013年,他自创了“云数贸”传销模式,依托“云数贸联盟网”(后更名为“云数贸商业联盟”),并化名“张健”在中国进行“云数贸”传销,发展下线会员。2013年12月,
湖南省公安机关对宋密秋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案发后,宋密秋潜逃出境。
宋密秋在偷渡逃往
泰国后,被泰国警方抓获并判刑入狱。在泰国监狱服刑期间,宋密秋仍遥控指挥其在中国的团伙骨干成员继续发展五化联盟、云讯通等10余个传销下级组织。2016年12月,宋密秋在泰国出狱后,伙同他人设计了新的“五行币”传销模式,以投资“虚拟货币”“五行币”可获“金币奖励”“动态收益”等为诱饵,引诱中国众多人员参与。
2017年6月3日,宋密秋在
印度尼西亚被当地警方抓获。后印尼警方将其移交中国警方,同年6月6日宋密秋被押解回国。截至2017年10月,宋密秋组织、领导的“五行币”传销活动遍及全国,涉案资金庞大。经审计,“五行币”传销涉案资金至少人民币1743091031.77元。
2013年8月,根据公安通报,
天津市、
河北省、
内蒙古自治区、
辽宁省、
上海市、
江苏省、湖北、
湖南省等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云数贸联盟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公安侦查查明: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宋密秋依托“云数贸联盟”网站,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交纳不同数额的费用。
2013年12月,湖南省公安机关对宋密秋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立案侦查。经查,自2012年11月始,犯罪嫌疑人宋密秋化名张健,伙同他人设立深圳“云数贸”贸易有限公司,编造销售公司
原始股等谎言,非法组织开展传销活动,涉及金额6亿元。案发后,宋密秋潜逃出境。
公安机关密切关注宋密秋的行踪,数次派员赴境外开展缉捕,并于2016年3月通过
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宋密秋通过贿赂当地人员、伪造身份证件等手段,数次脱逃,在东南亚多国之间流窜。
期间,宋密秋在境外遥控、伙同他人先后推出“云讯通”“五化联盟”“五行币”等多个传销名目,利用互联网继续大肆组织传销活动,打着“爱国、慈善、高额回报”等幌子,通过“拉人头”的方式骗取钱财。2017年以来,其以投资“虚拟货币”“五行币”可获“金币奖励”“动态收益”等为诱饵,引诱国内众多人员疯狂参与。
2017年,公安部指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五行币”系列传销组织,组织
湖南省、
四川省等多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获一大批传销骨干分子,并积极联络
泰国、
马来西亚、
印度尼西亚等国警方协助查缉宋密秋。5月下旬,多国警方工作发现,宋密秋可能藏匿在印尼。公安部工作组立即赶赴印尼。在我驻印尼使馆大力支持下,协同印尼警方成功将其抓获。
2019年,
桂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宋密秋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万元。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千万零五千元。相关房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于涉案的传销产品上缴国库。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中用于接收、流转传销资金的宋密秋等人的410个涉案银行账户内资金共计125745360.32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处置后,用于抵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不足部分,继续依法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