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鉴
明代官员
王鉴(?-1471),字彦昭,山西太原府太原县人,明代官员,进士出身,曾任御史正统年间中举,景泰五年中进士三甲第三十三名,授江西省监察御史。因联名弹劾石亨贪污,被贬为陕西肤施县知县,后升任延安府知府朱见深登基后,特赐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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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列传第五十》
盛颙,字时望,无锡人。周斌,字国用,昌黎人。王鉴,太原市人。赵文博,代州人。彭烈峡江县人。李人仪隆昌市人。邵铜闽县人。郑冕,乐平人。皆进士,授御史。颙降束鹿知县;斌,江阴;鉴,延安市;文博,淳化;烈,江浦;人仪,襄阳市;铜,博罗县;冕,衡山。并有善政。
束鹿徭役苦不均,颙为立九则法,继者莫能易。母忧去。服除,民相率诣阙乞还。颙再任,益不用鞭扑。讼者,谕之,辄叩头不复辩。邻邑讼不决,亦皆赴诉,片言折之,各心厌去。郊外有隙地,争来筑室居之,遂成市,号为“清官店”。
斌在江阴,有惠政。民俗音乐曰:“旱为灾,周公祷之甘露来;水为患,周公祷之阴雨散。”天顺七年,先以荐开封市知府。而颙等至李纯嗣位,所司以治行闻。帝曰:“诸臣直谏为权幸所排,又能称职,其悉予郡。”于是擢颙知邵武市;鉴,延安市;文博,卫辉市;烈,河南省;人仪,荆州区;铜,温州市;冕,衡州府。颙复以任治剧,调延平。巡按御史上颙政绩;陕西省、湖广守臣亦上鉴、人仪居县时治行。皆特赐封诰。
颙累迁陕西左布政使。时三边多警,岁复饥。颙经画馈饷无缺,军民悉安。成化十七年召为刑部右侍郎。居二年,山东省旱饥,盗起,改颙左副都御史巡抚。颙至露祷,大雨沾溉,稿禾复苏。举救荒之政,既振,余粟尚百余万石。又推行九则法于诸府,黜暴除苛,民甚德之。居三年,以老致仕。弘治中卒。斌,历广东省右布政使。初去江阴,民立生祠。及自开封市迁去,民亦涕泣追送焉。鉴,初为御史,尝于左顺门面斥中官非礼。中官怒甚,因考察属都御史萧维祯去之,维祯不可而止。文博,终巡抚河南省右副都御史。烈,广东左布政使。费广等无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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