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
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负责推进科技
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审、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等负责。
(四)拟订并组织落实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在
广州市设立的国家、省实验室建设。
(五)组织拟订并落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市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推进全市
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
OD。统筹推进全市科技
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协调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
(七)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八)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外科技合作。牵头组织开展
广州市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际
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九)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
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承担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开展国(境)外专家表彰奖励相关工作。
(十)会同
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组织协调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
广州市科技交流会的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科学技术局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
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
碎片化”现象。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逐步交由专业管理机构承接。进一步改进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统筹全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境)智力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议案提案办理、信息、保密、信访、
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及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研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创新强市重大政策建议。拟订并落实全市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技术预测、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工作。承担省、市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动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承担科技
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四)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推动建立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审、监管机制,协调提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协调管理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建设管理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
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负责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科研诚信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
内部审计和项目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产学研结合处。组织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主动对接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组织申报和跟踪管理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
(七)实验室工作处。协调推动在穗国家实验室及基地、省实验室的重大任务落实、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价与考核等工作。组织拟订在穗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发展支持政策、省实验室的组建方案和规划。承担市有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基础研究处。拟订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科研基础条件建设计划,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推进在
广州市设立的国家、省实验室建设。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九)高新技术处。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科技重大专项工作,组织开展市重大技术攻关。推进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落实科技企业发展政策。
(十)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工作,推动农村科技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推进
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资源环境、人口健康、
安全生产等民生科技领域科技进步与协同创新。承担科技帮扶工作。
(十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推进全市
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
OD。负责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协调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区域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国内区域科技创新合作。
(十二)平台基地处。拟订创新平台、基地规划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技术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负责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登记及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工作。
(十三)科技金融处。拟订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科技
金融服务平台和科技创业投融资体系,推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指导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十四)专家服务处。承担外国和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相关工作,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聚集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开展国(境)外专家的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相关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专家短期来穗的邀请函。负责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十五)引进智力管理处。拟订引进国(境)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提出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
(十六)交流合作处。拟订并落实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发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组织开展
广州市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参与国际
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承担科技外事工作的审核申报。
(十七)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
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副局级。
主要任务:承担以市场为导向,以工业产业技术领域中应用性、关键性、系统性的共性和核心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应的教育和技术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受理、立项评审、过程管理、验收评估等工作;承接国家、省下放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咨询和评审评估工作;协助开展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广州市科学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主要任务: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体系与政策研究,并提出决策建议;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开展科技形势分析研究;开展科技人才情况调研和分析研究;开展关键技术预测工作;承办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中国留学人员
广州市科技交流会;负责市科技局系统转制市属科研机构财政供养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经费和公医服务等事务性工作。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