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积极扩大与国际同业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与欧清银行(Euroclear)、全美托管结算公司(DTCC)、
摩根大通银行(JPMorgan Chase Bank)、
道富公司(State Street)、
加拿大证券托管公司(CDS)、澳洲清算公司(Austraclear)等机构进行互访;与香港金管局(HKMA)的中央结算系统(CMU)实现联网,合作开展债券跨境结算服务;与明讯银行(Clearstream)签署谅解备忘录,并在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等领域开始了有效的合作;与路透集团(Reuters)签订信息互换合作协议;与美国债券市场协会(TBMA)、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加拿大证券学院(CSI)等机构合作,组织内地市场参与者到境外培训考察,境外金融机构来华进行业务交流。
(一)
国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其它固定收益证券的登记、托管、结算、代理还本付息。
(三)担任
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托管人并办理基金单位的登记、托管、结算。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
国债券券市场以国债市场为先导进入了早期发展阶段。但由于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债券集中托管和统一结算机制,出现了国家信用被冒用、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场运行成本居高不下、
金融风险加大等问题,阻碍了
公债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整顿国债市场秩序,保证市场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促进
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共同议定并报经国务院同意后,在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承担国债和国内其他债券的统一登记、托管和结算职能。
中央结算公司属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1996年12月在国家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目前
注册资本4.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