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郡成立于南朝刘宋升明二年(478年),由原魏兴郡安康县和原晋昌郡宁都县合并而成,隶属于梁州,下辖两个县。安康县在两汉时期称为安县,属于汉中郡,后被撤销。三国时期的魏国恢复了该县,归于魏兴郡。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更名为安康。宁都县则是因为安置了来自蜀郡的流民而设立,最初属于晋昌郡,但在升明二年被撤销,后来成为新兴郡的一部分。南齐继续沿用这一行政区划,西魏时期设立了东梁州,不久后更名为金州。南梁萧詧在位期间,将安康郡划归直州管辖。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取消了郡制,大业初年(605年)也取消了州制,安康县更名为安康,归属西城郡。
历史变迁
武德元年(618年),唐朝将隋朝的西城郡改制为金州,治所设在西城,辖区包括洵阳、石泉、安康等县。同时设置了西安州,下辖宁都、广德两县。随后,西安州又被更名为直州。到了武德三年,金州设立了总管府,管理金、井、直、洵、洋、南丰、均、渐、迁、房、重、顺共十二个州。贞观元年(627年),直州被废除,宁都、广德两县并入安康。天宝元年(742年),金州再次更名为安康郡。至德二年二月,安康郡更名为汉南郡。乾元元年,汉南郡又恢复为金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