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曾是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盐集团
主管机构。
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盐业集团与省轻工集团实行机构合并,组建
湖南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留省盐务管理局的牌子。
2016年,
湖南省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从省轻工盐业集团(省盐务管理局)剥离,移交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撤销省盐务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盐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
中盐集团
管理法规、政策;
2、编制
中盐集团
发展规划,制定盐业管理制度;
3、调剂盐的需求,保障供给;
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盐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审批业务;
5、依法查处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维护盐业生产经营秩序。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盐政管理办公室(省盐政执法大队)、盐政处。
直属单位
长沙市
盐务管理局、
岳阳市
盐务管理局、
永州市
盐务管理局、
怀化市
盐务管理局、
张家界市
盐务管理局、
邵阳市
盐务管理局、
娄底市
盐务管理局、
益阳市
盐务管理局、
常德市
盐务管理局、
郴州市
盐务管理局、
衡阳市
盐务管理局、
株洲市
盐务管理局、
湘潭市
盐务管理局、
津市市
盐务管理局(与
中盐集团
分公司合署办公)。
参考资料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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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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