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
湖南省盐务管理局曾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中盐集团主管机构。
2002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将盐业集团与省轻工集团实行机构合并,组建湖南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留省盐务管理局的牌子。
2016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从省轻工盐业集团(省盐务管理局)剥离,移交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撤销省盐务管理局,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盐政执法和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中盐集团管理法规、政策;
2、编制中盐集团发展规划,制定盐业管理制度;
3、调剂盐的需求,保障供给;
4、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盐的生产、销售许可证审批业务;
5、依法查处违反盐业管理法规的行为,维护盐业生产经营秩序。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盐政管理办公室(省盐政执法大队)、盐政处。
直属单位
长沙市盐务管理局、岳阳市盐务管理局、永州市盐务管理局、怀化市盐务管理局、张家界市盐务管理局、邵阳市盐务管理局、娄底市盐务管理局、益阳市盐务管理局、常德市盐务管理局、郴州市盐务管理局、衡阳市盐务管理局、株洲市盐务管理局、湘潭市盐务管理局、津市市盐务管理局(与中盐集团分公司合署办公)。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组织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