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素
唐朝御史大夫
李元素(?~810年),字大朴,辽东襄平(今辽宁辽阳市)人。唐朝大臣,赵郡李氏辽东房世系李檦李椿-李匡义玄孙,李虔惠曾孙,李则正之孙,李华之子,邢国公李密之族孙。
初事李适,拜侍御史,刚正辨冤,得到朝廷器重,迁给事中,拜尚书右丞,出为郑滑节度使,在镇称理。李纯即位,拜御史大夫,中外耸听,出为浙西节度使。入为国子祭酒、太常卿,户部尚书、判度支
元和五年(810),去世,追赠陕州大都督
人物生平
李元素,字大朴,是邢国公李密的族孙。
李元素任侍御史的时候,杜亚做东都留守,非常讨厌大将令狐运。当时有一伙强盗在洛城以北的地方进行抢劫,而令狐运也恰巧正在北郊打猎。杜亚因此认定令狐运是强盗,将其逮捕审讯,同时逮捕的有四十多人。监察御史杨宁审理这个案子,杜亚认为杨宁不正直公允,上表陈述此事,杨宁于是获罪。杜亚就发泄他旧日的怨怒,并且认为抓住盗贼立了功,上表编造令狐运做强盗的情况,皇上深信不疑。大臣认为案件太大应该仔细审查,上奏请求复查,于是命李元素裁决,杜亚在路上遇到元素,告诉他案情已定。元素查验了五天,将囚禁的人全部释放。杜亚又惊又恼,追上李元素,在马上横加指责,元素不理会他。杜亚就上书诬陷李元素。元素回来复命,还没说完,李适就恼怒地说:“你给我出去!”李元素回答到:“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即使这样,也得出去!”皇帝已是怒不可遏。但李元素仍坚持说:“我这一出去就没有机会再见皇帝了,就让我把话说完。”皇帝闻听此言,情绪渐渐平息下来,让他讲了令狐运冤案的情状。听完后,皇帝这才醒悟,感动地说:“如果不是你,谁能辨明这件冤案呢?”几个月后,真正抢劫财物的强盗被抓获,李元素由此得到了天下人的敬重,被皇帝升为给事中。
当时若有好的官位出缺,一定会让李元素补任。后提升为尚书右丞。几个月后,郑滑节度使卢群去世,就任命李元素兼任御史大夫,镇守郑滑,任加检校工部尚书,在任非常称职。元和初年,征拜御史大夫。自从贞元年以来此位一直空缺,很久难以找到合适的人,到这时李元素凭他的名望被授此职,朝中内外都很惊讶。等到李元素上任,却没有什么处理得当的事情,只是一味谋求做宰相。时间长了,就深感不得志,见人就说:“不要因为做了什么官而疏远我啊。”见到下属官员也要先行拜礼,在任阿谀圆滑,大失人望。
元和二年十月(807),李锜在江南作乱,于是授李元素任浙西道节度观察处置等使。几个月后,由别人代理,元素入朝任国子监祭酒,不久又迁太常卿,转任户部尚书、判度支
元和五年(810),卒,追赠陕州大都督
人物评价
刘昫:李元素为御史时,执德不回;居大夫日,其心甚短。因缘七出,益露丑声,善少恶多,又何足算。
轶事典故
李元素少时双亲早丧,非常尊敬长姐,等到长姐去世时,他悲痛欲绝得了病,上疏请求辞京回家,皇上同意了他的请求。几个月后,因休妻而免官。当初,李元素做郎官时娶妻王氏为继室,王氏是石泉公王方庆的孙女,性情柔弱,李元素很敬重她,等到地位高了,纵情于仆妾,于是逐渐慢待了妻子。且王氏又没有生子,而前妻之子已长大,品行不佳,元素寝疾昏惑,听信谗言竟把王氏休了,给与的财产也不多。妻子的族人就上告元素,皇上下诏说:“李元素病中上表,言辞恳切,说妻子王氏,礼义相悖,愿和她离婚。当初认为平常行为不好,不能明言,因为是大官人家,就让他自行处理。查访得知,元素不曾告诉妻子的族人,也无明显的过错,大概是感情不和,才到了这个地步。然擅用王命胁迫别人,当日就休妻回家,送的东西又少。不单是王氏受辱,实在是朝中皆惊。如此治理家庭,理应受罚。应予停职,命令发给王氏钱物,按所奏数五千贯。”
史书记载
李元素,字大朴,蒲山公李密之孙。任侍御史,时杜亚为东都留守,厌恶大将令狐运,会盗发洛城之北,运适与其部下于北郊,杜亚意其为盗,遂执讯之,逮系者四十余人。监察御史杨宁按其事,杜亚以为不直,密表陈之,杨宁遂得罪。杜亚将逞其宿怒,且以得贼为功,上表指明运为盗之状,皇上信而不疑。宰臣以狱大宜审,奏请覆之,命李元素就决,杜亚迎路以狱成告。李元素验之五日,尽释其囚以还。杜亚大惊且怒,亲追送,马上责之,李元素不答。杜亚遂上疏,又诬李元素。李元素还奏,言未毕,上怒曰:“出俟命。”李元素曰:“臣未尽词。”上又曰:“且去”。元素复奏曰:“一出不得复见皇帝,乞容尽词。”上意稍缓,李元素尽言运冤状明白,上乃寤曰:“非卿,孰能辨之!”后数月,竟得其真贼,李元素由是为时器重,迁给事中。时美官缺,必指李元素。迁尚书右丞。数月,郑滑节度卢群卒,遂命元素兼御史大夫,镇郑滑节度使,就加检校工部尚书,在镇称理。
元和初,征拜御史大夫。自贞元中位缺,久难其人,至是元素以名望召拜,中外耸听。及居位,一无修举,但规求作相。久之,浸不得志,见客必曰:“无以某官散相疏也。”见属官必先拜,脂韦在列,大失人情。李锜为乱江南,遂授李元素浙江西道节度使。数月受代,入拜国子祭酒,寻迁太常卿,转户部尚书、判度支
李元素少孤,奉长姊友敬加于人,及其姊殁,沉悲疾,上疏恳辞,从之。数月,以出妻免官。初,元素再娶妻王氏,石泉公王方庆之孙,性柔弱,元素为郎官时娶之,甚礼重,及贵,溺情仆妾,遂薄之。且又无子,而前妻之子已长,无良,元素寝疾昏惑,听谮遂出之,给与非厚。妻族上诉,乃诏曰:“李元素病中上表,恳切披陈,云‘妻王氏,礼义殊乖,愿与离绝’。初谓素有丑行,不能显言,以其大官之家,所以令自处置。访闻不曾告报妻族,亦无明过可书,盖是中情不和,遂至于此。胁以王命,当日遣归,给送之间,又至单薄。不唯王氏受辱,实亦朝情悉惊。如此理家,合当惩责。宜停官,仍令与王氏钱物,通所奏数满五千贯。”元和五年,卒,赠陕州大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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