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嘉靖二十四年(1545),距离
平和县设立仅26年后,进行了第一次编修。由知县谢明德负责,郑应旗参与编纂。志书记载共七卷,但在清朝
爱新觉罗·旻宁十三年(1833)编修的第五部县志中提到此部志书已遗失,现今无法寻获。
明朝
崇祯九年(1636),知县朱统鈨主持编修,具体编纂者不详。经过数月时间完成。
清代康熙五十八年(1719)编修的第四部县志中记载,该部志书包括舆地、建置、赋役、秩官、宦政、选举、人物、恩宠、艺文、杂览等十个部分。此外,卷首还收录了多位官员的序和跋。同样,在清朝道光十三年(1833)
编修的第五部县志中也提到了此部志书的遗失。
清朝康熙二十一年(1682),知县
金镛主持编修,游瀛洲参与编纂。志书包含九门三十六目,其中艺文志部分内容丰富,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文化优先于经济的情况。
清代爱新觉罗·旻宁十三年(1833)编修的第五部县志中并未提及此次编修,表明该部志书已在清代后期失传。现存的志书资料是由外地抢救所得的旧志书复印而成。由于明代嘉靖、
崇祯年间所修的两部县志均已遗失,因此这次编修的志书成为了现存最早的版本之一,孤本收藏在北京图书馆。
清朝
康熙五十八年(1719),知县王相主持编修,昌天锦、蓝三祝、游宗亨等人参与编纂。志书分为十二卷,首次将物产内容纳入,显示了当时
平和县丰富的物产资源。
清代光绪十五年(1889),九和书院对这部县志进行了重印,现收藏于福建图书馆。
清朝
爱新觉罗·旻宁十三年(1833),知县黄许桂主持编修,曾泮水负责编纂。志书分为十一卷,详细记载了平和县的历史、地理、人文等多个方面。2007年12月,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对其进行了整理并重新点校出版。
新中国成立后,1985年开始,至1993年5月结稿成书。由林依秋、卢耀清、黄永坤三位县长主持编修,吴肇庆负责编纂。志书分为三十五卷,涵盖了
平和县建国后的各个方面,尤其是行业划分管理方面,体现了当时的
计划经济体制特点。
地方志作为一种全面记述经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承担着记载历史、传承文化、服务当代、资政育人的职责。它不仅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自明朝
正德十四年(1519)平和县成立以来,历朝历代均高度重视《平和县志》的
编修工作,至今已完成了六次编修,成书六部,现存四部。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七次编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