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2016年2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撤系建院,成立法学院,由著名法学家
张志铭教授担任名誉院长。
学院199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4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2014年设立法律硕士点,2016年获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在法社会学、法政治学等方向招收博士生,2020年获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形成了本科-
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的法律专业人才。其特点是:依托重点
综合性大学的优势,使本
专业学生既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并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又具备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功底和较高的综合素质。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主要是在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务工作,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
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
学院既注重法学理创新,又关注重大法治实践问题,成立了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协同创新中心、
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基地、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研究院、企业合规研究中心、社会法治与
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创办《师大法学》刊物,组织“师大法学论坛”等一系列学术活动,积极服务国家和地区法治建设需求,获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学院开设法学本科专业,设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下设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教育法学等方向,在法律社会学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恪守“奉法守正,知行合一”的院训,以知识、能力、素质并重为原则培养学生。
学院正抓住新一轮学科建设的契机,围绕学校到2020年建成世界知名
高水平大学的发展目标,坚持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努力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特色鲜明、质量优良,与学校地位相称的法学院。
lex iustitiam quaerit scientia actio 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