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宝臣(1010~1067)
北宋官员,诗人。北字元珍,
晋陵县(今
江苏省常州市)双桂坊人。
景祐元年(一○三四)
进士。历官太子
中允嵊州市知县、
太常博士诸暨市知县,除弊兴利,越人称为循吏,官至秘阁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朱祁镇每论人物必称之。尤与
欧阳修友善。 《丁君墓志铭》今录诗八首。与兄
丁宗臣俱以文知名,时号二丁。
丁宝臣,仁宗景元年(1034年)与兄丁宝臣同榜
高中进士。丁宝臣为
宜昌市(在今湖 北省宜昌县)军事判官(协助州官处理政务),与欧阳修有往来,同游河西甘泉寺,景佑四年(1037),有酬答诗《戏答元珍》。迁知剡溪县、
肇庆市(今广东肇庆市)
太守。
皇祐四年(1052),四月初六(5月7日)广西壮族首领
侬智高反宋,五月十九日陷城,宝臣弃城而逃,因罪贬
黄州府,改知
诸暨市。
治平元年(1064年)
赵曙即位,为秘阁校理,同知太常礼院。官至尚书司封
员外郎。出通判
永州市。生平见《欧阳文忠公集卷二五:丁君墓表》、《临川集卷九一丁君墓志铭》有传。
欧阳修降职为峡州夷陵(今
宜昌市)县令,次年,朋友丁宝臣(元珍)写了一首题为《花时久雨》(已佚)的诗给他,欧阳修便写了这首诗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