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危害:急性中毒时,表现为胃肠炎、上行性神经麻痹、颅损害、
中毒性脑病等还可有肝脏损害。慢性中毒主要表现为
多发性末梢神经炎和脱发。可有视神经损害。
危险特性:与
还原剂、
有机化合物、
易燃物如硫、磷或金属粉末等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震动或撞击可引起燃烧或爆炸。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
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
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转移至安全场所。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胶布
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
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
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粉尘时,必须佩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包装方法: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
氧化剂、食品及
食品添加剂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 57-93)中,该物质属第三类 B级
无机化合物剧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