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物
由数个单一物组合而成的独立物
合成物(德语:zusammengesetzte Sachen)又称组合物,是由数个单一物组合而成的独立物,如嵌有钻石的金戒指。合成物的各个组成物之间无主物、从物之分别,而是组合成法律上或观念上被视为一物的独立物。合成物的构成部分仍可识别,一般为由多数单一物结合而成,且构成部分仍为独立物,但法律上视构成部分仅是物的成分,合成物的其中一部分,原则上不能独立为交易标的,须以合成物整体为交易标的。例如,一部汽车、一间厂房、一个闹钟、一台电脑等均属于合成物。
特点
合成物的特点是组成合成物的几个或许多物已失去独立存在性。如构成合成物的一物为第三人所有时,第三人不能直接请求返还原物,只可请求进行补偿。合成物与单一物一样,可以单独作为权利的标的。合成物的构成部分虽然在法律上不再被视为独立的交易对象,但它们仍然保留了原先的个性,可以被识别为合成物的一部分。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