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皓东故居位于南朗镇
翠亨村,由一道不高的庭院小墙围绕着。故居建于
清代晚期,占地面积446平方米,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是具当地传统建筑特色的二进三开间砖木结构平房。厅内悬挂有烈士大幅半身遗像,右边挂有烈士的公事略。1989年6月29日被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陆皓东原名中桂,字献香,1868年9月30日出生于
上海市。其父陆晓帆,长期在上海经商,家产颇丰。陆皓东是家中独子。烈士8岁时,入私塾读书,9岁时,父亲病逝。为人聪明沉勇、真挚、诚恳、能书善画。年方19在泸学电报,23岁毕业,任芜湖电报局领班旋又返粤居,常与
孙中山谈论倾覆朝廷情事,义甚洽,风雨同床,起居相共。1895年他协助孙中山在
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兴中会总部,并决定武装起义袭取
广州市为革命根据地。他亲手绘制青天白日旗,作为起义旗帜,为掩护革命党人不幸被捕。在狱中遭受严刑逼供,宁死不屈,当庭愤笔疾书,痛斥
清朝腐败、投降卖国,"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一我可杀,而继我而起者,不可尽杀"!1895年11月7日英勇就义。孙中山后来称誉他是"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而牺牲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