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明(1964年出生于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福晟集团董事长、总裁。1993年,潘伟明与其兄创建了云星集团,并在广东开发了多个地产项目,如星河绿洲、夏日港湾等。2004年,潘伟明创建了福晟集团。2016年,潘伟明在
胡润房地产富豪榜上以175亿的财富排名第21。2019年,他在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上排名第151位,财富值达到153.4亿元人民币。2020年,潘伟明的财富值增至22亿美元,位列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945位。2015年,潘伟明以155亿元的身家排名胡润榜第162名。2018年,他再次登上新财富500富人榜榜单,以67.1亿元的财富排名第482位。
个人经历
早年经历
30年前,十二三岁的潘伟明和他的哥哥俩人一起用稚嫩的肩膀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假期里,他们一个卖
棒冰,一个卖水果,只为丰富一下这个贫穷的餐桌和填补自己下学期的学费。
创业之前,潘伟明两兄弟当时都在公务员位置上做得挺好,大哥当时在监察部门工作,25岁的潘伟明已经成为
从化区最为年轻的镇长,生活过得十分滋润。
工作经历
辞公创业
两兄弟要离开公务员位置是需要一些勇气的,但1993年,潘伟明毅然辞去公职,与其兄创建了云星集团,短短几年时间在
广东省开发了包括星河绿洲、夏日港湾在内的30多个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达500多万平方米。
扩大规模
潘伟明敢闯且善闯,2004年,他携数亿资金进驻
福州市,亲手缔造
福晟集团。并在2006年大手笔收购兼并重组
福建省六建集团,凭借16年深厚房地产开发经验,5年积累福晟60亿资产,横跨中国六省七市开发了20多个
钱隆系列精品项目,福晟集团成为福建一线知名房地产品牌。
成熟运作
潘伟明对楼市有独到的辨别力和见解,通过多年的成功实践,潘伟明和他的精英团队已形成一套成熟且稳健的项目操作经验:全国拓展但谨慎拿地、快速开发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快速销售但绝不欺骗消费者、未雨绸缪时刻树立危机意识、保证资金链的安全与完善等等。特别是“
福晟集团五不拍原则”、“福晟369模式”等运作方式,被业界称为“福晟地产运作法宝”。
任免信息
2020年,潘伟明不再担任福晟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荣誉成就
企业成就
财富排名
2019年
凌志凌志胡润百富榜排名第214名,财富值170亿元人民币。
2020年4月7日,以22亿美元财富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亿万富豪榜》第945位。
社会活动
在“2009福布斯中国优选理财师”颁奖典礼圆桌论坛上,潘伟明提出
中产阶级时代已经迎面而来,强调了“企业公民”理念,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提出地产企业必须顺应中国
城市化发展的道路,为中国现代化进程做出自己的贡献,一再坚持:抛弃违背社会进程与城市化健康发展的高利润开发模式,不做高端豪宅与盲目发展
商业地产,秉承“做中产阶级住房领跑者”的社会理想,提出要做中产阶级住宅以及品质地产,并已经形成
福晟集团品质地产项目系列品牌。
社会职务
福建广东商会会长
广东从化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广东从化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
广东从化私营企业协会副会长
个人作品
2008年,潘伟明在媒体公开提出了“企业健康,才不怕楼市流感”的观点,为房地产行业在危机面前何去何从指明了方向,在业界引起了极大反响,该文也因此被《
人民文摘》收录,其后为众多媒体转载刊登,2009年其文章《跨越》也被《人民文摘》收录。
人物事件
2020年3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其受理的上海
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潘伟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潘伟明下落不明,现依法向潘伟明、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初1418号案起诉状副本。
公告显示,诉讼请求方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福晟集团&东方雨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全部附件;判令解除被告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退回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一亿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一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的标准,自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至被告将履约保证金全部退还之日止);被告潘伟明对被告
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亿元及支付利息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
诉讼保全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公告称,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5月21日下午2时30分在第四十九法庭证据交换,2020年5月22日9时在第四十九法庭开庭。
人物评价
潘伟明的商业发展轨迹在于:顺应政府地产调控、以社会责任为企业责任,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实更能带来企业的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