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票制
全票制
全票制又称“全额连记制”或“多议席多票制”,指选民最多可选择与议席数量相同候选人的投票制度。全票制可细分为简单全票制(plurality-at-large)及排序全票制(preferential bloc voting),分别在于后者包括了投票者对候选人的优先选择次序。
例子
简单全票制
假设某选区有三个席位,七名候选人,选举有1500名选民投票,每名选民选择了最多三名候选人。结果如下:
甲:1,250 乙:800 丙:650 丁:600 戊:500 己:400 庚:300
胜出者为甲、乙和丙。
排序全票制
选民在选票上把候选人按自己的选择排优先次序,计票时,最少人选为首选的人被淘汰,其得票按排序复选制的原理分配给余下的候选人,取得过半数票的候选人当选,其选票亦按排序复选制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候选人。计票程序按此进行下去,直至选出所有议席。
应用
全票制在多个地区和国家的选举中得到应用。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简单全票制应用于现时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劳工界的议席,以及昔日选举委员会的议席。2023年起,香港各区议会的间选议席也采用全票制。中国大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也采用简单全票制,但又结合了两轮选举制:第一轮选举中,得票过半数者当选。若过半数者超过应选人数,得票多者当选,不举行第二轮选举。若过半数者不足应选者人数,取得票前列若干人举行第二轮选举,得票多且过底线者当选。在1900年改用比例代表制前,比利时议会两院选举即用此制度。此外,巴西联邦参议院每八年的三分之二议席更换选举也采用全票制。在加拿大,众多地方政府选举及在阿尔伯塔省的参议院推荐选举也使用全票制。
参考资料
目录
概述
例子
简单全票制
排序全票制
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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