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湖镇(Fànhú Zhèn)
三水区辖镇。在县境东北部,东与
花县交界。面积 37.21平方公里。人口11858。辖1圩25村。因镇人民政府驻范湖圩得名。辖1圩,6个村民委员会,25条自然村。
现辖1圩,6个村民委员会,25条自然村。过去土地贫瘠,不少田地被称为“鸡田”(即用一只母鸡便可换取一亩田)。建国以后,人民政府不断兴修水利,农田面貌大大改观,农业产量不断上升。近年乡镇工业逐步发展,经济欣欣向荣。为纪念陈金钅工,现在范湖圩建有陈金起义旧址纪念馆,供后人参观。
建县时属三江都。民国至建国初先后属东区、三区。1957年撤区并乡,成立
范湖乡。1958年与
乐平市合组跃进公社(不久改乐平公社)。1961年分出成立范湖公社。1963年再并入乐平公社。1972年再度分出为范湖公社。1984年改范湖区。1987年改镇。有电梯、棉纺、电木、塑胶花、制砖等厂。主要集中在镇区。地下有铁矿石资源,但硫质比重大。有中学1所,小学8所,卫生院(站)6所,敬老院1所。清成丰四年(1854)清湖村
陈金率领农民起义,坚持反清斗争10年,在
怀集县建立过
陈金釭。
同治二年(1363),陈被叛徒
郑绍忠杀害。1984年,人民政府在范湖圩重 建陈金起义旧址。有通往
乐平市、
芦苞镇、西南的公路,镇内各村都有简易公路通行汽车。
镇区在
西南镇东北21公里处。面积1平方公里。人口1702。相传明代末,有个叫范福的人在圩的岗背建村,设铺经商。因圩前地势低洼,积水如湖,故称范湖圩。圩前后均有岗丘,中间地势低平。聚落呈混合状,店铺建筑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楼房。是镇内唯一的农贸集市。有商业、供销、食品、银信、邮电等单位。逢一、六日为圩期。有中、小学,卫生院各1所。有乐平、范湖、芦苞公路。
属半丘陵地带,东北较高,其余较平坦,芦苞涌由北至南纵贯全镇。原来涌道淤塞,秋冬枯旱,是个苦旱苦涝地区,易涝涡田近万亩。1957年开掘左岸涌,1973年以来,疏通芦苞涌,新开辟刘寨涌和范湖涌,并兴建了一批排灌站,从此旱涝保收,粮食增产。耕地26075亩,主种水稻。鱼塘2014亩。
清成丰四年(1854)清湖村
陈金率领农民起义,坚持反清斗争10年,在
怀集县建立过
陈金釭。
同治二年(1363),陈被叛徒
郑绍忠杀害。1984年,人民政府在范湖圩重 建陈金起义旧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