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伟同志,男,
江苏省宜兴市人,1932年2月出生。1953年毕业于宜兴高级农校,成绩优秀,被保送进入
南京农业大学学习。1954年选拔为留苏预科生,同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
土地管理机关副局长(正局级),新中国土地科学事业的主要创始人。
1955年派往苏联
莫斯科土地整理工程学院学习,其间担任中国留学生党支部书记。
1963年调农业部工作,先后在土壤肥料局、外事局、
土地利用局、土地管理局任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局长。
1986年直接参加
土地管理机关组建,出任新组建的国家土地管理局第一任地籍管理司司长,兼任全国土地资源调查办公室主任。同年,由他主持起草的第一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
他在任地藉管理司司长期间,运用不断取得的对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和资料,为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
地籍管理制度做出大量工作。担任国土管理局副局长后,对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管理,
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和土地估价,土地与科技,
土地管理教育,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土地调控和配置等方面都做了深入研究,并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丰富的经验。他发表了《土地管理思考与实践》、《中国土地大辞典》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