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韶关市军分区勤务班战士,在韶关“7·15”特大洪灾中,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
他用尽力气把落水群众救起,自己却被洪水卷走,英勇牺牲。2006年8月3日,
广东省军区给李大为追记
一等功;8月5日,广东省政府追认他为革命烈士。
2006年12月28日晚,
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节目以《感动中国——李大为》为题,在《
东方时空》栏目播出郴州嘉禾籍战士李大为的英雄事迹,其在广东韶关抗洪抢险中勇救落水群众而壮烈牺牲的事迹,又一次深深感动了全国广大电视观众。
昨日是新年第一天,记者试图联系上李大为的家人。然而,电话打到他老家
嘉禾县城关镇
含田村,却得知,李大为的父母及妹妹已经搬到深圳去了。
一位知情的老乡告诉记者,大为牺牲后,深圳市领导将大为一家迁到深圳,为他们在深圳买了房,做好了安排。大为的妹妹转学深圳,每月还可以领到1000元助学金,直至大学毕业。
7月15日12时,韶关军分区官兵紧急出动,组织
冲锋舟分队火速前往解救被困群众,李大为主动请缨参加抢险。在抗洪一线,战士李大为、陈明与班长贾玉通留在中寮村解救群众。
晚7点,新一轮洪峰袭来,中寮村大部分被淹没。当李大为让站在房顶的村民梁金财、梁建芳两兄弟踩着自己的肩膀滑到冲锋舟时,一个巨浪推着一堆木头冲过来,将他们乘坐的冲锋舟掀翻。
急流中,同时落水的李大为用力一推,将眼见要被洪水冲走的梁建芳送上杂木堆,自己却被洪水卷走了……
据报载,参与抗洪前,李大为还与歹徒搏斗过,其勇斗歹徒事迹曾刊登在《
韶关日报》上。那是在2005年6月的一天下午,李大为与战友外出执行任务,见4名歹徒在抢劫一辆摩托车,李大为立即挺身而出。李大为入伍一年半来,先后4次为当地的
瑶族“希望小学”捐款900多元。
“他当兵是瞒着家里人报名的!”大为老家的老乡对记者说。据介绍,大为家里生活还算殷实。在他当兵前,爷爷就为他买了台掘土机,想让他开着挣钱。可大为说,等我当完兵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