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被封为
武三思,出任
襄州。在大规模分封诸侯之时,改封
蜀王,转任
益州都督。
贞观十三年(639 年),获赐实封八百户,并授
岐州之职。然而,李愔时常无端殴打官员,打猎之时亦不知收敛,屡屡违法乱纪。在太宗朝与高宗朝,他数次因过错被贬官以作惩罚。永徽四年(653 年),因其为
李恪同母弟而被连坐,废为庶人,流放至
巴州。不久后,又改封涪陵王。
李愔是
李世民第六子,故其乃李泰之弟,李贞之兄,其生年应在620年-626年之间。
李愔上还有一兄,即太宗第五子齐王李;下还有一弟,即太宗第七子
李恽李恽。
相比其兄,李愔更像是一个贵族纨绔子弟,热衷于游猎玩乐,为人恣意任性。他数次违法乱纪,屡遭贬谪,并且与兄长一起,受困于永徽四年的冤案。然而,或许正是他这般“不堪”的人生经历,才使得他在这场皇家清洗案中没有彻底丢掉性命,最终得以陪葬
昭陵。不过,
李世民那句著名的“禽兽不如”的怒斥之语,不应被过度解读。这仅仅是一位父亲在儿子屡屡闯祸、多次教导责备之后的一句气话罢了,并不能仅凭这句气话就勾勒出李愔的全面形象,简单地断言他是好是坏;也不能仅从这一句气话中揣度太宗对李愔的真实心理,所有的断言都只是后世之人的主观臆想。而且,李愔所犯的过错,在各朝历代的皇室中也较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