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武(1919年-1949年)是一位出生于山东禹城县的强盗。他以“燕子李三”为绰号,曾经多次烧杀掳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盗匪。1949年6月24日,李圣武在徐州被抓获归案。经审讯查证,他共杀人10名,盗窃作案35起。1949年10月27日,济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李圣武死刑,并在当天晨6时半在济南市十二马路北卡子执行枪决。李圣武的生平经历充满暴力和犯罪,他的死刑也标志着法律对罪犯的严惩。
21岁起,流窜
天津市、
北平市、
济南市、
兖州区、
徐州市等地,横行抢掠。曾抢劫济南大公委托商行、洪顺洋服店、美最时钟表行、华成绸缎庄等处大量资财。
1948年在济南再次被捕,被国民党济南地方法院判处25年徒刑。同年9月,
济南战役开始,监狱无人看守,李圣武与其他囚犯一起逃出狱。济南解放后,李圣武恶习不改,同年12月分别在夜间潜入济南庆丰、老凤祥金店和芙蓉巷一富商住宅抢劫,并枪杀事主2人。
1949年6月在
徐州市被捕获,旋即押回
济南市。经审讯,李圣武对其在解放后的抢劫杀人罪行供认不讳。同年10月27日被济南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执行枪决。
他虽然也会一些拳脚功夫,但自小不务正业,发展到后来烧杀掳掠无恶不作。他的成名原因比较多,一是当时李圣武为了扩大自己在道上的影响,就把老“燕子李三”(李鸿)的事嫁接到自己身上,到处吹嘘自己能“飞檐走壁”无所不能;再就是每次被抓之后,李圣武总能靠金钱打通关节,有惊无险,而国民党警察局为了掩饰自己收受李贿赂的丑行,也帮着吹嘘他会“飞檐走壁”、“缩骨功”,为李犯的屡屡逃脱寻找借口。而且当时有一个大的时代背景非常重要,就是
济南市刚刚解放,城内局势还不稳定,
中国国民党在城内残留了大量的军警特务及反动道会人员伺机搞破坏,李圣武也是他们的候选人之一。
基于上面的几个原因,李圣武是“燕子李三”的传说也就逐渐地混淆视听,终于造成了人们的一种误解。燕子李三,从穷人和侠客沦落为窃贼和淫贼,虽然他的武功和故事为人们津津乐道,但是当他被擒并处死,人少伶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