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险
原保险
原保险,又称第一次保险,是一种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保险形式。在这种保险关系中,被保险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原保险简介
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也称第一次保险合同,是由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后果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此类合同通常涉及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疾病或特定年龄、期限等情况下的给付保险金责任。
原保险与再保险
原保险是发生在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行为,而再保险则是发生在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保险行为。再保险被称为“保险人的保险”,它是保险人通过合同将自身已承保的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从而分散风险的一种保险行为。
准备金
基本定义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税务相关
在税务处理上,保险企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均可在税前扣除。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也有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保险业务有不同的限额标准。
法律条款
原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及相关信息披露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原保险合同可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具体分类取决于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原保险合同收入的确认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能可靠计量等。原保险合同的成本主要包括手续费或佣金支出、赔付成本等。原保险合同的列报应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相关项目,并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主体竞争
2008年,中国保险业实现了快速的增长,原保险保费收入达9784.1亿元,同比增长39.1%。保险业总资产增至3.3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3.1万亿元。产、寿险业务均有显著增长,保险业从业人员数量也大幅增加。保险市场的竞争更为充分,市场集中度有所下降。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得到优化,银行存款和各类债券占比上升,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占比下降。
参考资料
《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4-11-22
目录
概述
原保险简介
原保险合同
原保险与再保险
准备金
基本定义
税务相关
法律条款
主体竞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