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省成立于1934年12月1日,由奉天省的锦县、
葫芦岛市、
兴城市、
绥中县、
义县、
北镇市、
盘山县、
台安县、
黑山县、
彰武县十县以及热河省的
朝阳市、
阜新市两县划分而成。1937年7月1日,锦县升格为锦州市。锦州省的行政机构设在锦州市。1945年8月20日,随着伪满洲国的终结,锦州省也随之废止。伴随伪满洲国的崩溃,锦州省在1945年8月20日被撤销,其管辖区域随后被并入新的
行政区划。
锦州省在其存在期间,下辖2个市级行政单位(
锦州市、阜新市)和10个县级行政单位(锦县、
葫芦岛市、
兴城市、
绥中县、
义县、
北镇市、
盘山县、
台安县、
黑山县、
彰武县),以及3个旗级行政单位(吐默特右旗、吐默特中旗、吐默特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