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1364—1436),字云翰,山西夏县人,后徙河南
祥符区。
明朝人,官至
兵部尚书。
洪武中,由乡举入太学,授兵部职方司主事。将天下应当屯兵扼守的要塞和适宜屯田之所绘图呈报皇帝。太祖皇帝以其有才,迁兵部员外郎。建文初,迁浙江参政,出谋划策捕海寇有功。
永乐九年秋,
朝鲜使臣将要归国,按照
明朝惯例,通常有赏赐。但赵羾并未将赐予赏赐之事向皇帝奏明奏,
朱棣怒斥他:“这样做不是让朕失去朝鲜人心吗?”将他下狱。后获释,命他督建
隆庆、保安、永宁诸州县,抚慰新集之民,使民安居乐业。
永乐十五年,以母故丁忧。后起复,改任
兵部尚书,专理塞外兵事。
明成祖北伐蒙古时,他转运粮饷有方。
赵祯即位,改
南京市刑部尚书。
宣德五年,
御史张楷弹劾他与侍郎
俞士吉怠纵。命其致仕。《
明史》称其:“性精敏,历事五朝,位列卿,自奉如寒素。”
正统元年卒,年七十三。有《赵羾集》三卷存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