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沙,古县名,宋代始置,地域涵盖今
湖北省仙桃市、
监利市、
洪湖市大部分地区。
五代十国后梁开平四年(910年),分复州汉水以南阳南境设白沙徴科院。
宋乾德三年(965年),改白沙徴科院为玉沙县,属江陵府。
至道三年(997年),玉沙县改属
复州。
宝元二年(1039年),降沔阳县为镇,属玉沙县。
熙宁六年(1073年),废复州,降玉沙县为镇,属江陵府监利县。元右元年(1086年),置复州和玉
沙县区,沔阳镇仍属玉沙县。
南宋端平三年(1236年),复州为复州路,以玉沙为附郭县。
宋朝(960-1279)
北宋,地方行政分路、州、县三级设置。玉沙县治往来于新堤、沔城两地。太祖建隆元年(960),复州州治
竟陵郡,沔阳县治沔城。乾德三年(965),改
复州为江陵府,废沔阳县,置玉沙县,县治迁今
洪湖市(新堤),沔阳县降为沔阳镇。至道貌岸然光三年(977)复改江陵府为复州。
熙宁六年(1073)又改复州为江陵府,废玉沙县,置
监利市,县治迁今监利城,
沔阳州仍为镇。
元祐元年(1086)又改江陵府为复州,复置玉沙县,县治今洪湖市(新堤),沔阳仍为镇。
南宋,地方行政设置未变动。
赵昀端平三年(1236),复州州治从竟陵再迁沔城,玉沙县治从新堤迁回沔城。
元朝(1279-1368)地方行政分行省、府、县三级设置。玉沙县治在沔城。至元十二年(1275)改
复州为复州路,至元十五年(1278)改复州路为沔阳府。县名仍为玉沙县。(路)府、县
同治沔城。
明朝(1368-1644)地方行政分(行省)布政司、府、州三级设置。
洪武九年(1376)改沔阳府为
沔阳州,并玉
沙县区,州治沔城。从
南宋端平三年至洪武九年,府、县同城141年。洪武九年至
嘉靖十年(1531)沔阳为直隶州,相当府,历时155年。嘉靖十年以后,沔阳降为散州,属承天府。州治一直设沔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