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于1937年7月14日在
盐山县韩沙洲村成立。7月14日下午,筹建会在李连家村学校召开,除马振华、王俊峰、邸玉栋、傅炳翰、
邢仁甫等8位发起人外,另有附近村党组织负责人、
中国共产党党员、开明士绅、民团首领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提出“有人出人,有钱出钱,有枪出枪,组织武装,抗日救国,保卫家乡”的口号。抗日团体暂称“
华北地区民众
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抗日武装暂称“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会议推举
周砚波为救国会会长,救国会内设机构5个,政治委员会(周砚波兼任会长)、军事委员会(邢仁甫任会长)、粮食委员会(
张耀曾任会长)、优抚委员会(曹培刚任会长)、锄奸部(王俊峰任部长)、傅烦翰任救国会秘书长,下设6个分会,各分会设分会长或负责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津南工委、鲁北特委和其他各县党组织,在
冀鲁边区的
盐山县、
乐陵市、
宁津县、
沧县、
无棣县、庆云等地,举行了大小不同规模的武装起义。 1937年9月,各只起义部队在盐山
旧县镇的圣佛寺会合,成立了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 10月,在鲁北特委书记于文彬的领导下,对救国军进行了整顿,挫败了
刘景良、崔吉良等“反共分子”企图争夺救国军领导权的阴谋,调整了救国军的领导成员。
1937年12月,中共鲁北特委为了与地方实力派建立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决定接受
中国国民党部队的番号,把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改称为国民革命别动总队第三十一游击支队,下辖3路(每一路相当于团)和1个特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