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海口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为主管全市交通、港口和农村公路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海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是海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市交通运输局挂牌。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有关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本市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交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负责本市交通运输港航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提出本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监督管理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资金使用;负责港口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市农村公路、水路建设的市场监管;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职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港口、航道和港口岸线使用的管理工作;统筹邮轮、游艇管理和产业发展。
(六)负责本市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和城乡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
(七)负责指导本市交通运输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港航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负责本市交通运输港航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本市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港航局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发改委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制定和实施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保密、财务资产、内部审计、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维稳等工作;监督管理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的专项资金使用;统筹做好定点扶贫和乡村振兴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人才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负责组织编制公路、水路、港口、交通枢纽和场站等发展规划,统筹衔接“五网”规划,拟订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审查、报批等前期工作;负责港口建设使用岸线的初审及上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发展统计、运行和分析工作,起草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计划和报告,并指导实施。
(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送达行政审批决定;协同有关部门完成联审、联办事项;组织或参与相关会审、评审和勘察认证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接待、咨询工作;负责交通行业行政管理“放管服”和营商环境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交通运输港航执法的监督指导工作,监督检查执法的有关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对本系统执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地方交通运输法规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咨询和协调工作;负责交通系统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听证等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
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枢纽和场站等交通工程建设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交通工程交(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县道)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乡(村)道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指导公交场站和公交站亭设施的建设维护工作。
(七)综合运输科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协调本市道路、水路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诚信体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行业信息化建设、科技开发应用、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质量兴市、节能减排、春运、招商引资、涉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八)公交客运管理科
负责城乡公交客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客运行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公交客运线路的规划开辟、调整和变更工作;负责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更新工作;负责客运停车场(站)的管理;监督公交、出租客运行业经营秩序、服务质量;组织协调重大节庆、赛事、会议和特殊天气条件下等公交客运保障工作;配合拟订城乡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物流货运管理科
负责道路货运、危险品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物流发展工作,拟订本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邮政、快递业务;联系协调铁路、民航部门。
(十)水运港口管理科
负责水路运输市场和港口航运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港口布局规划工作;负责港口设施安保和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邮轮游艇发展相关工作;监督港口经营秩序、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港口行政性收费征收管理工作;配合港口口岸和水域开放工作。
(十一)安全监督科(交通战备科)
负责组织拟订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并监督实施,牵头处置行业突发事件(事故),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交通行业防风、防汛、防旱及反恐的工作;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承担本市国防交通和战备相关工作。
下属单位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一)负责国家及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法规及指令的贯彻实施;
(二)制定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制定道路运输有关规章的实施细则,建立有关的道路运输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运力、站点布局;
(三)根据管理权限,审批许可道路客货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开业、歇业及年度审验,货运“定线路、定班次、定站点”工作;
(四)核发、管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发放的各种证、照、牌及票据、凭证、会计凭证等;
(五)掌握本地区道路运输价格、税收、信贷的执行情况,与有关部门配合,按分管权限,提出调整和修改的意见;
(六)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大宗物资、重点港站集散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重要节假日旅客运输,组织实施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本地区运力与运量情况,按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供需求信息,进行宏观调控,组织车辆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组织本地区的站点规划、布局和建设,组织重大的科研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本地区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管,负责业内经营、生产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组织道路运输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九)负责组织对道路运输市场的质量、经营行为,价格执行及使用证、照、牌、单、票据等进行监督、检查,调解重大的运输纠纷;
(十)负责本地区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和运输企业的经验交流和推广,负责组织道路运政管理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负责对道路运输企业的指导和道路运输行业协会的组织、指导工作。
海口市交通港航综合执法支队(已划转至市政管理局)
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港航(含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公共汽电车、出租小汽车、汽车维修、检测站和驾驶员培训等)市场秩序的监督执法工作。
二、负责依法对交通运输港航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违规的经营行为,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三、负责交通运输港航行业违章行为的稽查工作、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
四、负责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处理;负责稽查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传递与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六、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会同各专业管理机构开展年审和安全监督工作;参与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行业内不稳定事件的处置及重大交通保障工作;参与交通战备办公室开展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市治理公路“三乱”和治理超载超限工作;组织开展全市联合整治非法营运工作。
八、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支队内设办公室、执法督察科、违章处理科和执法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水上执法大队。其中违章处理科:负责交通行业违章裁决和处罚工作;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受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执法一至四大队:主要负责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辖区内的道路运输、公路的执法检查和违章处罚。水上执法大队:负责海口水域的港口、水运的执法检查和违章处罚。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航运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及安全生产等实施行政管理,负责对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各种运输船舶开业审批、经营活动的检查(包括年度核查)和奖惩。
二、对申请港口经营许可进行受理、做出初审意见,上报上级审批机关;对港口经营活动进行年度审验。
三、负责港口公用航道、防洪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设施监督;负责对港口、航道建设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对港口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监督。
四、负责港航行业行政性收费的征收和代征管理;对港航企业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建设审批;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许可。
六、负责港口和航运的信息收集、统计、管理和发布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七、负责水路运输和海上旅游行业管理;拟订海上旅游发展规划。
八、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物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的港航运输。
九、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地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地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规划、年度计划和管养政策办法。
(二)负责编制秀英区龙华区两区的地方公路建设、养护计划,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秀英、龙华两区域的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处理违章,保护路产,维护公路养护施工的正常秩序。
(四)负责地方公路现代化养护,现代化管理技术的开发;负责交通情况调查和路况登记。
(五)负责地方公路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
(六)负责组织应急、抢救和战备情况下的公路、桥梁的抢修、养护和建设。
(七)承办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第二地方公路管理站
为公路畅通提供养护与路政管理保障。负责地方公路的养护、质量监督检查与路况评定,处理公路灾害,抢修保通;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依法行使执法权。
海口市交通港航信息中心
(一)负责实施全市交通信息化发展规划,落实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成果。
(二)负责中心局域网,海口交通网等门户网站和相关设备的管理、维护;负责专业数据库系统的研究开发,建设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负责交通行业客流量及营收情况、营运车辆运行、交通行业统计数据、业务办理等信息的采集、接收、存储、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发布交通系统职能范围内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动态信息,提供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的班次营运信息及涉及交通出租行业的相关信息资讯。
(五)负责对监控对象,如营运车辆、车站码头等实施监控、记录、上报、协助监控对象处理报警等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服务热线日常管理工作,受理乘客投诉,并分解传递给各职能部门核查处理,同时跟踪信息反馈,做好回访工作。
(七)负责对纳入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事项进行处理、传送、催办、落实等技术工作,承担局机关总值班室工作,快速及时传达应办信息。
(八)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和上报工作,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
(九)负责全市公交附属设施(站、亭、牌)、出租车附属设备(计价器、车载GPS)的维护管理和运营工作。
(十)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编制
海口市交通港航局行政编制3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24名,其中正科级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和总工程师各1名),副科级11名。
现任领导
注:更新截止2024年1月
参考资料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概况.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08-21
领导信息.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4-01-30
下属机构.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2023-08-21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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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