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标识在中国由《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5号)进行规范。该法规中明确规定,“商标标识”指与商品一起进入市场的带有商标的实体载体,包括已注册商标标识和
未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与商品包装和装潢有所不同。商品包装是防止商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损坏而使用的物质保护层,它可以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两类,材质多样。而商品装潢则是为了装饰、美化、说明和宣传商品而印刷或绘制在包装上的图案或文字,尽管其部分内容也可能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功能,但由于大部分内容缺乏显著性,因此无法作为商标注册并受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保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将包装和装潢统称为包装装潢。
商标标识是带有
商标图样,用于包装、装饰、美化、说明、宣传商品的物质载体。注册商标标识受到法律保护,禁止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商标标识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首先,商标作为一种
知识产权,能够激励商标注册人的创新和积极性,同时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可度和经济效益。其次,商标标识通过赋予商标注册人专有权,使得他们能够合法地使用商标或授权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并且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商标标识还能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