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高等教育立法之不足和缺陷日渐凸显,由此反映在高校治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也暴露出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学生诉高校的方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而强烈的关注。此时,高等教育领域的行政法问题历史地摆在了行政法学界面前,这既对行政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挑战,又使行政法学获得了拓展新的研究领域的机遇。近年来,对高等教育领域行政法问题的关注程度渐高,研究力量渐强,学术成果渐多,成为行政法学的新的亮点。对高等教育领域中行政法问题的探索历程并不长,也许只有七八年的时间,但已取得了重大进展。
湛中乐,1964年生,
湖南省罗县人,1982年考入
北京大学法学院,先后获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曾赴
日本、
美国等地访问研究。1996年美国新闻总署“国际访问者计划项目”学者;2000—2001年美国“富布莱特”项目高级访闭学者。曾多次出席国际学术会议并作主题演讲或评议。现担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教育学会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成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