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卓人
刘卓人
刘卓人,辽宁法库人,1919年出生,1936年2月,被反动当局逮捕投入陆军监狱。在狱中,陆续编辑《牢狱之花》、《监曲》、《新生》等秘密刊物,坚持与敌人斗争,1946年5月13日不幸牺牲。
人物简介
(1919-1946)辽宁法库人,1925年,入本村小学读书。1933年,随哥哥流亡北平(今北京市),入张学良主办的东北中学初中二年级学习。其间,阅读大量进步文学作品,产生了强烈的抗日救亡愿望。1935年,考入兢存补习学校。同年12月,在北平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带领兢存补习学校的同学上街游行,举行救亡报告会。不久,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峰队。1936年2月,被反动当局逮捕投入陆军监狱。在狱中,陆续编辑《牢狱之花》、《监曲》、《新生》等秘密刊物,坚持与敌人斗争。1936年9月,到西安东北主办的《文化周报》当校对,并兼《西京民报》社会版的编辑工作。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安事变”发生后,12月13日,在《西京民报》发表署名文章《“一二九”西安人民的怒吼》,对推动抗日形势的发展产生强烈影响。1937年2月,任东北军工作委员会秘书。不久,到西安东北兢存小学当教员,兼任《西北文化日报》副刊编辑,继续开展抗日宣传活动。1938年8月,被派往西北军孙蔚如部教导团任军事教官,从事党的地下工作,提供许多重要情报。1942年4月,调往延安中央情报部工作,同时参加整风学习。1945年9月,随军第一批前往东北。同年11月,到法库县任公安局长,组织扩建人民武装,开展反奸反霸斗争。1946年2月,回到家乡第三区担任区长,领导建立各级农会,实行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开始后,调任中共法库县委组织部长。1946年5月13日,带领两名通讯员到第五区五台村传达土改文件时,被敌人包围。紧急关头,他首先把随身携带的文件吞到肚里,敌人把他打得全身血肉模糊,依然坚贞不屈,痛斥敌人的罪行。随后,在西大房身的南道边被敌人杀害。
同年5月15日,中共法库县委为刘卓人举行追悼大会,县长韩立中致悼词。会后,中共法库县委书记于之亲自护送刘卓人灵柩到大孤家子村安葬。
1947年2月,在辽吉地区追悼大会上,刘卓人被追认为模范共产党员。法库县人民为纪念和缅怀这位革命烈士,后又将其灵柩葬于法库县二龙山烈士陵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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