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春公主是
朱元璋的第九个女儿,生于1370年代至1373年前,去世于1388年8月1日。她在
洪武十九年三月十日(1386年4月9日)下嫁颖国公
傅友德之子傅忠。根据当时的规定,未受封的公主每年供给各类丝绸布卷,而受封的公主则赐庄田,每年给岁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由于寿春公主深得明太祖喜爱,于是赐吴江县良田一百二十余顷、岁入八千石,远远超过其他公主数倍。寿春公主生有一个独生子傅彦。洪武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1388年8月1日),公主去世,太祖赐明器仪仗以葬。1394年,
朱元璋将傅友德一家逼杀,仅留下了外孙傅彦。太祖定寿春公主、诸王及妃与功臣胡大海等俱享四祖帝后庙,后四祖而侑享卷。
在明太祖众多女儿中特为太祖所钟爱,因此恩礼最异。
洪武十九年三月十日(1386年4月9日),公主下嫁颖国公
傅友德之子傅忠。当时法律规定:公主未受封者,每年供给各类丝绸布卷;如果受封,赐庄田,每年给岁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由于寿春公主深得
朱元璋喜爱,于是赐
吴江区良田一百二十余顷、岁入八千石,远远超过其他公主数倍。
洪武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1388年8月1日),去世,太祖赐明器仪仗以葬。太祖定寿春公主、诸王及妃与功臣
胡大海等俱侑享四祖帝后庙,後四祖祧而侑享卷。
“
洪武十九年……三月……丙寅,以傅忠为驸马都尉,尚第九皇女寿春公主。忠,颖国公友德子也。”
“寿春公主,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忠,颖国公友德子也。先是,九年二月定制:公主未受封者,岁给丝纱绢布线;已封,赐庄田一区,岁征租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主为太祖所爱,赐吴江县田一百二十余顷,皆上腴,岁入八千石,逾他主数倍。二十一年薨,赐明器仪杖以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