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是巴彦淖尔市的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是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向巴彦淖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民国14年(1925年)设置
临河区、大佘太设治局,民国16年(1927年)设置磴口县。
民国31年(1942年)绥远省在后套实行新县制,增设米仓县、狼山县、
晏江县和陕坝市镇筹备处。
1958年,河套行政区、巴彦淖尔盟合并,成立新的巴彦淖尔盟。巴彦淖尔盟行政公署迁至磴口县
巴彦高勒镇,辖阿拉善旗(1961年撤,分设为
阿拉善左旗和
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
杭锦后旗、
乌拉特前旗(1958年由
乌兰察布市划归,1960年7月~1963年12月间隶属于
包头市)、乌拉特中后联合旗(1958年由乌兰察布盟划归)、
五原县、
临河县、磴口县(1960年7月~1964年7月间为巴彦高勒市)、
乌达区(1961年7月设)。
1970年,
巴彦淖尔市革命委员会由
磴口县巴彦高勒镇迁
临河区,10月设置潮格旗,时巴彦淖尔盟辖
杭锦后旗、
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后联合旗、潮格旗、五原县、临河县、磴口县、乌达市(1975年8月划出)。
2003年12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消巴彦淖尔盟和县级临河市,设立巴彦淖尔市和临河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驻临河区,巴彦淖尔市辖杭锦后旗、乌拉特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前旗、
五原县、
磴口县和临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