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宝玉
革命烈士
朱宝玉,1944年1月生于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营城子镇的一个贫困农民家庭。自幼受父母影响,形成了艰苦奋斗、乐于助人的品质。1964年3月,20岁之际离开新婚妻子参军,次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人物经历
1986年8月10日,朱宝玉与其他三名警察一同前往杂木村处理一宗强奸案,成功逮捕嫌疑人张少本并负责押送回派出所。当天下午6时,天气突变,暴雨倾盆,朱宝玉在渡过杂木河时遭遇山洪暴发。尽管身体强壮,朱宝玉仍难以抵挡汹涌的洪流,而张少本则因体力不支被巨浪卷入漩涡。面对生命的宝贵,朱宝玉奋不顾身地试图拯救张少本,不幸自己也被洪水冲走,漂流超过30米。此时,路过的村民杜亚祥及时赶到岸边,奋力将朱宝玉拉上岸。朱宝玉大声呼叫:“别管我,赶紧救他!”随后,杜亚祥跳入水中救援张少本,但两人随即又被另一波洪流卷走,情况危急。已脱离险境的朱宝玉毅然决定再次跳入水中,紧紧抓住杜亚祥的脚踝,用力将其拖向岸边。然而,洪水再度来袭,三人被冲散。杜亚祥最终漂浮至50多米外的河岸,得以生还。遗憾的是,朱宝玉和张少本未能幸免于难。
社会影响
朱宝玉遇难的消息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哀悼。当地政府和警方迅速组织搜救行动,数千名群众自发参与搜寻工作。第二天早晨,朱宝玉的遗体在距离杂木村约7公里的关帝窨子河段被发现。村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清理他的遗体,用雨衣冲洗掉身上的泥土,并制作简易担架运送遗体。众人齐声呐喊口号,穿过深及膝盖的泥泞地带,将遗体抬至公路上的车辆中。沿途,两千多名群众默默守护着遗体,缓慢行进至营城子镇。全镇居民陷入深深的悲痛之中,来自各地的人们组成长长的吊唁队伍,与朱宝玉做最后的道别。8月12日,伊通县委、县政府为其举办了隆重的葬礼。战友们的挽联表达了对这位平凡而伟大警官的敬意:“不图名,不争利,二十三载耿耿忠心,鞠躬尽瘁,胜似珠光宝玉;敢战斗,敢牺牲,四十二年铮铮铁骨,英灵永在,实为后人楷模。”
荣誉与纪念
朱宝玉的事迹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公安部授予其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模”荣誉称号。吉林省人民政府追授他为革命烈士,中共四平市委追认为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知,号召学习朱宝玉的英勇事迹。朱宝玉的精神在伊通河畔和伊通七星山脚下永远闪耀着光芒。
目录
概述
人物经历
社会影响
荣誉与纪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