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时期沿吴旧制。
东晋时期于编县置武宁郡。后又于编县故城置
长宁县县,属武宁郡,于长宁县置长宁郡,治长宁县,不久又徙武宁郡至乐乡县,领长宁、乐乡二县。徙
当阳市址于沮漳河西,治原境。
南北朝时期,宋、齐沿晋制。
泰始初改长宁郡为永宁郡。后梁废编县入长宁县,于内方山(又为马良山,今
沙洋县境内)置基州,辖章山、上黄郡,分长林县置丰乡、绿麻二县,分属章山、上黄郡;
北周废当阳置平州。
杨坚开皇七年,灭
西梁,平州改玉州;九年,废玉州复置当阳县,废永宁、
武宁县、章山、上黄四郡;十一年废长林入
长宁县;十八年,复改长宁为长林县,属
南郡。唐初,长林县属
荆州市,改当阳为基州,复置章山县为属县。德宗贞元21年(公元805年),拆长林县立
荆门市县,废
当阳市入荆门县,属南郡江陵府,荆门县名由此始。唐末,又改荆门县为长林县。
五代十国时期,荆门为荆南国所据。后晋
天福五年(公元940年),设荆门军,领长林县。不久军废。
后周废乐乡县,南境入长林县。
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年),复置当阳县,复置荆门军,领当阳、长林二县,属
荆湖北路。
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废军,划长林、当阳二县属江陵府;
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复荆门军,仍领县长林、当阳。
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升荆门军为荆门府,属
河南行省;天历时期,降府为州,属荆湖北道宣慰司,仍领长林、
当阳市二县。
明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 )降
荆门州为
荆门市,属荆州府,改长林县入荆门县;十年,拆当阳县入荆门县;十三年,升荆门县为荆门州。至此,结束了长林县的编县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