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山起义遗址,位于
泰山东南徂徕山麓大寺,1977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38年1月1日,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组织发动
泰安市、
新泰市、莱芜、
泗水县等地群众和平津沦陷区的流亡学生,在此誓师,宣布抗日武装起义,编为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四支队。洪涛任队长,赵杰任副队长,黎玉任政治委员。队伍以徂徕山为根据地,转战于鲁中南地区,给敌人以沉重打击,为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大寺原为古刹,后毁。
新中国成立后,
徂徕山林场在旧址上建办公室。1977年公布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7年,为纪念
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50周年,在附近建高23米的纪念碑,徐向前题写“徂徕山抗日武装起义纪念碑”,
武中奇题写隶书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