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红血》是
黑龙江省作家孙立民2005年根据其本人所著小说《血祭》改编而成的剧本,并于2006年获
黑龙江省版权局著作权认证。
《白雪红血》曾被一刊发表,一刊转载,篇幅巨大,情节悲壮,内容浩瀚,既有生活故事,爱情故事,又有惊险故事和抗日故事;通篇环环紧扣,步步深入,处处悬念,让人读之必想一气呵成,拍成大片,必成一部惊世之作。
辽宁民间艺术团等单位联合出品的电视剧《
关东大先生》因涉嫌抄袭剧本《白雪红血》,被个别媒体称为“天下第一剽”,孙立民将本山传媒等9名被告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孙立民于2005年创作完成剧本《白雪红血》,并于2006年获
黑龙江省版权局著作权认证,两者确实在情节设置上有一些相同,然而一审法院又认为两者也有较多不同之处,遂以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出现相似的情况司空见惯、纯属正常为由,判定抄袭不成立,驳回原告孙立民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孙立民提出上诉,要求侵权方公开道歉,并索赔100万元人民币。
孙立民在二审中对两剧中“人名类似”提出了质疑:“为何《白雪红血》的主人公李春安与《
关东大先生》的主人公赵春安姓名如此相似?”被上诉人之一的《关东大先生》编剧杜远对记者说:“‘赵春安’‘
赵本山’,多协调。这部作品是‘
郑万隆工作室’专门为赵本山量身定做的,作家郑万隆把30集《关东大先生》的分集大纲做出后给我,由我负责后15集的编写。在创作全程中,我既不知道孙立民是谁,也不知道有《白雪红血》。我们这些编剧,个个都很有名气,哪有大学生去抄小学生之理?”
辽宁民间艺术团则称,他们只负责电视剧拍摄,不构成侵权,剧本是由天润传媒公司和编剧提供的。
庭审中,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称《
关东大先生》编剧的创意来源之一是2005年10月1日出版的《
法制晚报》中的一篇文章。当法官要求其提交报纸原件时,被上诉人代理律师称“回去再找找”。